2017年物联网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考核与录取办法
2017年物联网工程学院博士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专家组审核”制,具体考核与录取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材料和程序等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申请程序,参见《江南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网报时仅填报专家组,不确定导师。
二、考核录取程序
(一)材料初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学科或研究方向成立专家组,专家组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学位分委员会委员(也可外聘专家)组成,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考生需提供报考材料的PPT,模板详见附件一),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二)综合考核
1. 按招生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的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
(1)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知识考核为二门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1(三选一):
① 线性系统理论;
② 人工智能;
③ 固体物理(含半导体物理)。
考试科目2(二选一):
① 矩阵论;
② 专业数学。
(2)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内容包括:
① 专业外语;
② 专业知识;
③ 综合素质和能力。
考核形式:
主要采取面试专家提问,并参考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PPT。
2. 面试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 专家组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名。综合考核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如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相同,非定向就业生排于前。
(三)选拔录取
录取原则:
(1)录取指标由学院统一使用;
(2)设学校给予的当年度录取指标数(含硕博连读生)为N,硕博连读生按面试成绩排序并优先录取;排名在前N名的非定向就业生优先录取;排名在前N名的定向就业生按排名次序依次录取,其数量不得超过当年度录取指标数的15%;若上述两项拟录取人数未达到当年度录取指标数,从第N+1人开始,按排名次序依次录取非定向就业生;
(3)公平公正,确保质量。
(四)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上述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录取。
2. 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的前三个月内,建议到相关研究方向的不同导师课题组轮流学习考察;其后根据学院安排,进行师生双向选择;导师根据招生限额,按学生志愿顺序进行选择;没有导师选择的学生和没有学生选择的导师服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安排。校内博导一年最多招3名博士生,原则上还未有博士生毕业的博导一年最多招1名博士生。外聘博导招收的在读博士总数不得超过1人。
三、未尽事项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联系电话:0510-85910641
附件一下载地址:http://www.cc.jiangnan.edu.cn/ReadNews.asp?NewsID=5868博士考生网报信息初审操作指南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
物联网工程学院 201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