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实验室、附属医院: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质量,现将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型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申请人请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402/)(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要求撰写申请书。新入职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各自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在ISIS系统中开设账号。
二、主要政策要点
(一)限项政策
1. 申请当年资助期限届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例:2023年12月31日执行期结束的项目,从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计入限项)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为2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或正在主持的项目限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2023年后批准的)项目数限2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3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4.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类型仅包括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申请时可以根据在站时间灵活选择资助期限,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5. 2023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1项。在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同层次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同层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6. 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的项目类型: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小于或等于200万/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指南中特别说明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等。
7. 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限项的项目类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二)分类评审范围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继续开展分类评审工作。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三)申请代码选到二级代码
选择申请代码,请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申请人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可能会有特殊要求,详见《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四) 经费预算编制
1.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须编制项目预算。
2. 其他项目预算应结合该类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编报直接费用,预算科目主要包括设备费、业务费以及劳务费三类。
3. 如涉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总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中说明合作单位的名称、任务分工、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作为立项后拨付的依据。合作研究协议与分预算在项目申请时无须提交。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部分项目。同行专家推荐表是必备附件需上传系统。
2. 申请人一般应为我校(含附属医院)聘用人员,其中,非全职聘用人员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我校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我校的工作时间;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我校申请;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内人员,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依托单位的,与我校签订协议后可申请部分项目。
四、申报时间节点
请所有申请人于3月7日前完成在线提交。通知中所需的附件材料请于3月8日前提交,其中附件1、4、5须提交纸质版至学院D207,附件2、3提交电子版至wiot@jiangnan.edu.cn。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及除成果类附件外的其他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截止时间3月10日10点前,学院统一汇总后提交科研院,逾期不予受理。
五、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维懿
电话:0510-85913615
E-mail:wwy@jiangnan.edu.cn
学校国自然申报QQ群:932253000(学院+姓名实名制入群)
学院国自然申报QQ群:
六、附件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2:江南大学申请人信息核查确认表
附件3:人才类项目申请资格审查表
附件4:博士后依托江南大学申报基金项目的承诺书(相关申请人须提交纸质签字版)
附件5:外单位人员依托江南大学申报国家自然基金的协议(相关申请人须提交纸质签字版)
附件6:动物伦理审查相关材料
附件7:医学伦理审查材料相关材料
附件8:生物安全审查相关材料
2023年1月15日